综合判定适用于不符合直接判定要素,但存在多项隐患且累加达到一定严重程度的场所。根据GB 35181-2025,综合判定共包含35项要素(相比2017版精简了4项),分为总平面布局、防火分隔、安全疏散、消防设施、消防电源、消防安全管理等六大类。判定时需满足:存在任意三类及以上隐患类别,且每类中至少有一项达到量化门槛(如防火门损坏≥20%等),方可综合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
以下逐类展示综合判定要素,点击“展开”查看法规依据、常见违规情形及检查要点。
除直接判定外,其他建筑防火间距不足达标准值的80%以下,且未采取有效补偿措施。
消防车道被占用、堵塞、封闭,或回车场无法使用,导致消防车无法通行。
高层建筑消防扑救场地被占用、绿化改造或高度不符合要求。
防火分区实际面积超过规范规定值的20%,且未采取加强措施。
防火墙、防火隔墙开设孔洞未封堵,或耐火极限不足。
防火门损坏、闭门器失效、顺序器缺失,或防火卷帘无法正常下降,缺陷比例≥20%。
电缆井、管道井等竖向井道未在每层楼板处封堵,或封堵材料脱落。
疏散走道、安全出口净宽度低于标准值的80%。
房间内任一点至疏散出口,或疏散出口至安全出口的距离超过标准值10%以上(未达20%的直接判定门槛)。
应设防烟楼梯间却设为封闭楼梯间,或楼梯净宽不足。
疏散指示标志或应急照明灯损坏率≥30%,或连续故障长度超过20m。
消防水池、水箱水量不足设计值的80%,或消防泵故障、管网压力不足。
消火栓箱内组件缺失、阀门关闭、水压不足,缺陷率≥20%。
喷头被遮挡、污染、损坏,或报警阀组故障,缺陷率≥20%。
探测器故障、回路故障、主机故障,故障点数≥20%。
风机无法启动、风阀卡死、风口被封堵,缺陷率≥20%。
灭火器数量不足、过期、压力不足,缺陷率≥30%。
未按规范设置一级或二级负荷供电,无双路电源或自备发电机。
消防设备配电线路未采用耐火电缆或穿金属管保护。
电气线路敷设不符合规范,存在大量私拉乱接、绝缘破损,涉及区域≥20%。
未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操作规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未按规定开展防火检查、巡查,或未组织消防演练。
消防控制室无人值班、值班人员无证、不熟悉应急处置流程。
未与维保单位签订合同,或未每年进行消防设施检测。
厨房、配电室、仓库等重点部位未明确责任人,或未落实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