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前期准备阶段。
这是安全评价的基础。首先要明确评价的对象、范围以及评价目的(例如是预评价、验收评价还是现状评价)。在此阶段,需要全面收集相关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设计资料,以及评价对象的地理、气象、社会环境等资料,并了解同类设备或工艺的事故情况。
2. 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与分析
运用系统安全工程的方法,识别并分析评价对象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这一阶段需要确定这些因素存在的具体部位、存在的方式、发生作用的途径以及可能发生事故的原因和变化规律。这是整个评价工作的关键基础。
3. 评价单元划分与评价方法选择
为了便于评价,需要将评价对象科学、合理地划分为若干个相对独立的评价单元。然后,根据评价目的、单元特性以及掌握的资料,选择适用的定性或定量评价方法,如安全检查表法(SCL)、事故树分析法(FTA)、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LEC)或危险指数评价法等 。
4. 定性、定量评价
在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和分析的基础上,利用选定的评价方法,对评价对象发生事故的可能性、事故后果的严重程度进行定性或定量的评价与计算。目的是确定风险等级,明确系统在安全方面与法律法规及标准的符合性。
5. 提出安全对策措施建议
依据评价结果,针对识别出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遵循针对性、技术可行性和经济合理性的原则,提出消除或减弱风险的对策措施。这些措施通常包括工程技术措施、管理措施、应急救援措施等。
6. 形成安全评价结论
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进行高度概括和总结,做出严谨、明确的安全评价结论。结论应包括对评价结果的总述,评价对象与国家法规标准的符合性,以及采纳安全对策措施后可能达到的安全状态。
7. 编制安全评价报告
安全评价报告是整个评价过程的最终体现和概括性总结。报告应全面、概括地反映安全评价的全部工作,要求文字简洁、准确,论点明确,数据可靠,便于阅读和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