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A首次明确了消防给水、自动灭火、火灾自动报警、防排烟、气体灭火、应急照明等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具体故障判定标准,采用量化阈值(如故障率、缺陷比例)作为综合判定的依据。本标准通过附录A与第6章综合判定要素形成总分呼应关系,为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提供客观、可量化的技术支撑。
以下逐类展示附录A的关键故障判定指标,点击“展开”查看详细判定标准与检查要点。
• 消防水池、消防水箱有效容量低于设计值的80%;
• 消防水泵(主泵或备泵)无法正常启动,或启动后出口压力低于设计值的80%;
• 管网最不利点静压或动压不满足规范要求;
• 控制柜处于“手动”位且无人值守,或远程/就地启动均失效。
以上任意一项存在,即视为消防给水系统不能正常运行(适用于综合判定6.4.1)。
1. 测量水池水箱水位,计算有效容量;
2. 测试消防泵手动/远程启动及出口压力;
3. 在最不利点测试静压和动压;
4. 检查控制柜状态和值班情况。
• 喷头被遮挡、污染、损坏,或选型错误,缺陷率≥20%;
• 报警阀组故障(无法开启、压力开关不动作、水力警铃不响);
• 末端试水装置压力低于0.05MPa,或试水时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不动作;
• 系统侧管网无水或阀门关闭。
喷头缺陷率≥20% 或报警阀故障≥1台,即判定系统不能正常运行。
1. 抽查喷头状态,统计缺陷比例;
2. 测试报警阀组开启及联动功能;
3. 在末端试水装置处放水测试;
4. 检查系统侧阀门状态。
• 控制器主机故障(主板损坏、回路卡故障、备电失效);
• 探测器、手报、模块等设备故障或屏蔽,故障点数≥回路设备总数的20%;
• 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无法正常显示;
• 联动控制功能失效(无法远程启动消防泵、风机等)。
故障点数≥20% 或关键联动逻辑失效,即判定系统不能正常运行。
1. 检查控制器主机及备电状态;
2. 查看故障记录,计算故障比例;
3. 测试联动逻辑(手动/自动)。
• 风机(送风机、排烟机)无法启动,或启动后风量、风压不满足设计值;
• 风阀(防火阀、排烟阀)卡死、无法联动开启/关闭,缺陷率≥20%;
• 风口被封堵、遮挡,有效通风面积不足设计值的70%;
• 机械加压送风系统无法形成有效正压(楼梯间余压值<25Pa)。
风机故障或风阀缺陷率≥20%,即判定系统不能正常运行。
1. 测试风机启动及风压风量;
2. 逐层检查风阀状态及联动;
3. 测量楼梯间余压值。
• 灭火剂储存容器压力不足或泄漏;
• 控制器断电或故障,紧急启动按钮失效;
• 喷嘴堵塞或安装错误;
• 防护区开口未设置联动关闭装置。
任一防护区的系统功能失效即判定不能正常运行。
1. 检查容器压力表及称重装置;
2. 测试控制器及紧急启动按钮;
3. 确认防护区联动关闭功能。
• 应急照明灯或疏散指示标志损坏率≥30%;
• 连续一段疏散路径(≥20m)上无有效照明或指示;
• 备用电源连续供电时间不足30分钟。
损坏率≥30% 或连续20m无有效指示。
1. 逐层检查灯具及标志状态;
2. 切断主电测试应急转换和持续供电时间;
3. 测量照度是否满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