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判定的第二环节。建筑或场所不满足第5章直接判定要素时,方可启动。在6.1至6.6共计35项要素内,累计存在6项及以上即可判定;六项可跨六大类别累加。若存在本标准4.2条不应判定情形,仍不予判定。
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未持证上岗。
消防控制室为建筑消防预警与联动控制核心岗位,值班操作人员须依法持证上岗,取得有效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做到人证相符、证书有效、等级匹配。存在无证值守、证书过期、等级不足、人证不符、证件造假等情形,均判定为本项综合要素。控制室无人持证值守,火灾发生时无法准确处置火警、启停消防设施、联动排烟与防火分隔,极易错失初期处置时机。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
• GB 25506 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
• 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 在岗值班人员无消防设施操作员有效证书
• 证书超期未复审、失效作废仍继续使用
• 仅持有低等级证书,不符合本场所岗位要求
• 借用、冒用他人证件,人证不一致
1. 核对现场值班人员身份、在岗台账
2. 逐人核查证书工种、等级、有效期
3. 线上核验证书真伪,杜绝虚假证件
4. 明确双人值守、全员持证的管理要求
消防水泵控制柜、消防风机控制柜的开关未处于自动状态。
消防水泵、加压送风机、排烟风机等关键消防设备,正常值守状态下必须锁定自动模式,确保火灾报警信号联动触发后,设备可自动启动运行。长期人为打至手动档位、检修测试后未及时复位、开关损坏无法切至自动,会导致系统联动失效,完全依赖现场人工操作,严重削弱初期防火排烟、灭火供水能力。短期维修、专人旁站监护的临时手动操作,不纳入本项判定。
• GB 55036 消防设施通用规范
• GB 25201 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
• 为防止误启动,长期将水泵、风机控制柜锁定手动
• 设备维保、试水作业完成后,未恢复自动运行模式
• 转换开关机械故障,无法切换至自动档位
• 日常巡查缺位,长期放任设备处于手动管控
1. 全覆盖排查水泵房、风机房、设备机房控制柜体
2. 确认所有消防专用设备控制开关统一置于自动
3. 清理限位捆绑、卡扣固定等人为强制手动措施
4. 现场即时整改复位,纳入日常巡查必查内容
消防给水系统管网的阀门应开未开。
消防环状管网、分区管路、水泵进出水、高位水箱出水、报警阀供水侧等设计常开阀门,须保持全开状态,保障全域管网水压、水量畅通稳定。常开阀门误关闭、半关限流、检修后未复位,会造成局部断水、管网压力不足,消火栓、自动喷水系统无法正常出水灭火。试验放水阀、旁通泄压阀等常闭功能性阀门,不适用本条判定,严格以系统设计常开标识为准。
• GB 50974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 GB 25201 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
• 管网维修作业后,主干管阀门未全开
• 分区隔离阀门误操作关闭,造成片区消防无水
• 高位消防水箱出水管阀门关闭,丧失稳压补水功能
• 环状管网分段阀门随意关停,破坏供水环路可靠性
1. 对照系统图纸,逐一核对所有常开阀门启闭状态
2. 全开阀门适度回旋半圈,防止热胀冷缩阀杆卡死
3. 完善阀门挂牌标识,明确常开、常闭属性
4. 结合末端试水、压力表读数,反向验证管路畅通
人员密集场所外墙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商场、宾馆、学校、医院、养老场所、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建筑,外墙门窗属于辅助逃生与外部救援关键开口。违规设置固定式防盗网、密闭金属格栅、全包式广告围挡、封闭封堵墙体,会封堵应急逃生通道,阻碍消防人员破拆救援。外窗防护设施预留可内开应急开启扇、开启装置完好易用,不判定违规。本条为综合判定范畴,区别于专用消防救援窗口完全封堵的直接判定条款。
• GB 30051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
• GB 55037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
• 宿舍、培训机构外窗安装无活动扇全封闭防盗网
• 沿街商铺外墙设置大型固定广告,遮挡封堵外窗
• 病房、客房外窗加装不可开启密闭防护格栅
• 低层公共建筑外窗永久封堵,改造为实体墙面
1. 逐层逐面排查建筑外墙门窗封堵、遮挡情况
2. 核查防护设施是否预留应急逃生开启口
3. 现场测试开启构件,保证无工具即可快速开启
4. 拆除永久固定式封堵障碍物,整改合规防护形式
未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或未按国家规定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或未组织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单位基础消防安全管理三大硬性要求,满足任意一项缺失即构成本项综合要素。1. 无系统化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岗位操作规程、应急疏散预案;2. 未落实全员岗前、定期消防教育培训,员工不懂基础防火、灭火常识;3. 未按期组织灭火实操、应急疏散演练,人员不熟悉逃生路线与应急处置流程。制度空转、记录造假、资料补填、未实际落地执行,统一按违规认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
• 公安部令第61号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 GB 30051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
• 无正式发文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应急预案
• 新员工入职无消防岗前培训,在岗人员常年未复训
• 长期未开展疏散演练,员工不熟悉疏散路线与集合点位
• 台账资料虚假编造,培训、演练未真实落地
1. 查阅全套书面制度、规程、预案及审批发文手续
2. 核查培训签到、课件、考核记录,随机抽查员工应知应会
3. 调取演练方案、影像、总结资料,核验实操真实性
4. 督促建立长效机制,固定培训、演练频次
违规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
单位生产、储存、经营区域,违规超量存放、混合堆放、违规使用汽油、酒精、油漆、稀释剂、气瓶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未设置独立专用储存库房、未落实通风、防静电、防火分隔、限量管控措施。日常保洁、装修、维修使用的易燃溶剂随意堆放,无人管控、远离火源电源,属于高频经营性管理隐患,纳入综合计分。不涉及重大危险源、大规模仓储的严重违法情形(严重情形归入直接判定)。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第3.1、5.4节
•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规范
• 商铺、库房大量囤积酒精、油漆、稀料等易燃液体
• 可燃气体钢瓶、油漆桶与普通货物混存混放
• 办公、营业区违规存放消杀高浓度酒精,无隔离管控
• 维修车间易燃辅料随意摆放,靠近插座、取暖设备
1. 全覆盖排查库房、后厨、维修间、储物间、后场区域
2. 核查危化品存放量、分区隔离、通风与防火措施
3. 落实限量存放、专柜上锁、远离火源电源管控
4. 严禁易燃易爆品与人员密集营业区域混合设置
违规动火作业,或动火作业未落实消防安全管控措施。
电焊、气割、切割、打磨等明火动火作业,属于高风险施工行为。未履行动火审批手续、无现场监护人员、未清理周边可燃物、未配备灭火器材、未采取防火隔离、遮挡防护措施、违规在易燃易爆区域动火施工,均判定为本项要素。常态化零星动火、装修改造动火、夜间无人监护动火,是施工现场火灾主要诱因。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
• 无动火审批手续,擅自开展电焊、气割作业
• 动火现场未清理纸箱、保温棉、油污等可燃物
• 作业期间无专人监护、无备用灭火器、水桶等应急器材
• 密闭空间、易燃库房周边违规明火施工
1. 核查动火审批票证、作业方案、安全交底记录
2. 检查现场可燃物清理、防火毯隔离、灭火器材配置
3. 确认监护人员在岗值守,落实作业后留守观察
4. 严禁高危区域、密闭空间无防护违规动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