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解读】 本条是关于工伤认定的排除性规定,明确职工即使形式上符合第十四条应当认定工伤或第十五条视同工伤的情形,但如果存在本条所列三种法定情形之一,则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从立法背景看,2010年修订时,工伤保险制度面临如何平衡职工权益保障与防范道德风险的问题。实践中存在职工因故意犯罪行为、醉酒后失当行为或自残自杀行为而遭受伤害,却仍试图通过工伤保险获得补偿的情形。本条通过设定排除条款,划定了工伤保险保障的合理边界,确保有限的工伤保险基金用于保障真正的职业伤害风险,体现了工伤保险制度在“保障职工权益”与“防范滥用风险”之间的审慎平衡,与第一条“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的立法目的形成正反两面的制度呼应。
第一款第(一)项将“故意犯罪”列为排除情形。此处“故意犯罪”与“过失犯罪”相区别,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构成犯罪的行为。从法理上分析,此项规定的正当性在于:职工在实施故意犯罪行为过程中遭受伤害,其伤害与职业活动之间缺乏本质关联性,若允许认定为工伤,不仅背离工伤保险保障职业风险的制度本旨,也可能产生鼓励违法行为的负面激励。在适用上需注意两点:其一,“犯罪”的认定应当以司法机关生效法律文书为依据,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工伤认定过程中不能自行认定犯罪;其二,仅有故意犯罪才排除认定,过失犯罪如交通肇事罪等,并不当然适用本项排除。此项与第十四条第(六)项“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形成对照——交通事故中职工可能承担次要或同等责任,即便构成交通肇事罪(过失犯罪),仍可认定为工伤。
第一款第(二)项将“醉酒或者吸毒”列为排除情形。醉酒与吸毒均属于职工主动实施的自我致害行为,在此状态下,职工的判断力和自控能力严重受损,工伤发生概率显著提升。此项规定的法理基础在于:工伤保险制度保障的是职业风险,而非职工因自身不当行为招致的风险。若职工因醉酒或吸毒导致伤害,即便发生在工作场所、工作时间内,也不能认定为工伤,否则将变相鼓励不当行为,加重工伤保险基金负担。在适用上,第十六条与第十四条第(一)项形成对照——第十四条第(一)项要求“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若伤害系醉酒或吸毒所致,则因果关系被切断,伤害的直接原因是不当行为而非工作原因。此外,关于“醉酒”的认定标准,实践中通常参照相关国家标准(如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法定醉酒标准),需要结合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或公安机关的检测结论等证据。
第一款第(三)项将“自残或者自杀”列为排除情形。自残是指职工故意对自己身体造成伤害的行为,自杀是指职工故意结束自己生命的行为。此项规定的法理基础在于:工伤保险制度的设立目的是保障职工因工作原因遭受的意外性伤害,而非职工自身意志主导的自伤自害行为。自残和自杀属于职工主动追求伤害结果的行为,与职业活动无因果关联,将其排除在工伤认定范围之外,符合工伤保险制度的逻辑起点。在适用上需注意两点:其一,“自残或者自杀”的认定需要确凿证据,不能仅因伤害难以解释就推定为自残或自杀;其二,若职工因工作原因导致严重精神抑郁等精神疾病,在精神疾病影响下丧失辨认能力或控制能力而自杀的,实践中存在是否排除认定的争议,此类情形往往需要结合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专业判断。
从体系解释的角度看,本条与第十四条、第十五条共同构成工伤认定的完整规范框架。第十四条确立“应当认定”的积极要件,第十五条确立“视同认定”的扩展情形,本条则确立“不得认定”的消极要件。三者形成“正—正—反”的逻辑结构:先判断是否属于第十四条或第十五条的情形,再判断是否存在第十六条的排除情形。只有在符合第十四条或第十五条且不存在第十六条排除情形时,才能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
此外,本条规定与第十七条至第二十条的工伤认定程序具有密切关联。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但当涉及第十六条所列排除情形时,主张存在排除情形的一方(通常是用人单位或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承担举证责任。同时,第十八条规定的工伤认定申请材料中,医疗诊断证明对于判断是否存在醉酒、自残等情形具有重要意义。
综观本条,其通过设定排除条款,为工伤保险保障范围划定了明确的边界。与第一条“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的立法目的相呼应,本条的排除机制确保工伤保险基金真正用于保障与职业活动直接相关的伤害风险,防止因认定范围过度泛化导致基金可持续性受损。这种“积极认定”与“消极排除”相结合的制度设计,体现了工伤保险立法在保障职工权益与防范道德风险之间的精细平衡,使工伤保险制度既能够充分履行保障职能,又能够在合理边界内实现可持续运行。
💡 实务启示:
1️⃣ 用人单位或职工在申请工伤认定时,若存在故意犯罪、醉酒吸毒、自残自杀等情形,将直接导致认定失败。相关事实认定需以有权机关的法律文书或专业检测结论为依据。
2️⃣ 故意犯罪仅限“故意”犯罪,过失犯罪(如交通肇事罪、过失致人死亡罪等)不影响工伤认定,前提是伤害本身符合第十四条或第十五条的规定。
3️⃣ 醉酒和吸毒的认定应通过医疗诊断证明、血液酒精含量检测报告、公安机关检测结论等证据确定,职工应避免在工作期间饮酒或吸毒,否则可能丧失工伤保障。
4️⃣ 自残或自杀的认定需严格证据支持,不能仅凭推测。若职工因工作原因导致严重精神疾病而丧失控制能力自杀的,实践中存在争议,应积极收集精神疾病诊断证明、因果关系鉴定等材料。
5️⃣ 用人单位认为存在排除情形时,应当承担举证责任;职工或近亲属认为不存在排除情形时,也应积极提供反驳证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