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燃气经营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准则

建城规〔2023〕4号 · 权威解读数字手册

本手册严格依据《城镇燃气经营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准则》(建城规〔2023〕4号)及其官方权威解读编制,涵盖6个方面、21项判定情形。标准原文与官方解读一字未改,逐条对照,附现场检查清单与整改措施,为燃气安全监管执法人员、燃气企业管理人员提供权威、便捷的随身工具。

📅 施行日期:2023年9月21日 | 🏛️ 解释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安全管理制度 🏭 厂站设施与气瓶安全 🏠 用户安检与综合兜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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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制度

📋 涵盖条文:第一~四条
总则 ·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5种判定情形)
燃气安全从制度管理开始,是燃气经营的基础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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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站设施与气瓶安全

📋 涵盖条文:第五~八条
燃气厂站安全管理 · 管道与调压设施 · 气瓶安全管理 · 燃气臭味管理
设施安全是燃气经营的硬件基础,气瓶合规是高压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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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安检与综合兜底

📋 涵盖条文:第九~十一条
对燃气用户进行安全检查 · 其他重大事故隐患(兜底条款) · 附则
用户安检是最后防线,兜底条款确保法规完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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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判定标准条文速查总导航

条文重大事故隐患类别所属专题快速跳转
第一条~第三条总则安全管理制度📖 查看
第四条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 查看
第五条燃气厂站安全管理厂站设施与气瓶安全📖 查看
第六条燃气管道和调压设施安全管理厂站设施与气瓶安全📖 查看
第七条气瓶安全管理厂站设施与气瓶安全📖 查看
第八条燃气臭味管理厂站设施与气瓶安全📖 查看
第九条对燃气用户进行安全检查用户安检与综合兜底📖 查看
第十条其他重大事故隐患用户安检与综合兜底📖 查看
第十一条附则用户安检与综合兜底📖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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