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定要点
采用《淘汰落后安全技术装备目录》《淘汰落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中明令淘汰的设备,如开启式压缩机(用于易燃易爆介质)、玻璃管液位计(用于易燃易爆介质)、单级悬臂泵(用于高危介质)、非防爆电梯用于爆炸危险区、采用干式工艺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可燃粉尘)、无泄漏检测功能的单端面机械密封等。
补充说明:淘汰目录由应急管理部定期发布,企业应每年至少核查一次。目录中明确“禁止新装”或“限时更换”,新建项目严禁采用淘汰设备,在役设备到期未更换即构成重大隐患。
具体情形
①在爆炸危险环境中仍使用非防爆电气设备(电机、灯具、开关、仪表);②仍采用国家明令禁止的“氨冷冻盐水”氯气液化工艺配套设备;③仍使用敞开式、半敞开式离心机处理易燃易爆物料;④仍使用没有紧急切断功能的液化烃储罐进料管道;⑤仍使用单端面机械密封输送甲类、乙类液体(应改为双端面密封或干气密封);⑥仍使用含石棉、汞、多氯联苯等有毒有害物质的设备;⑦新建项目设计文件中仍选用淘汰设备;⑧淘汰设备已停用但未拆除,仍保留在现场可能被误用。
边界说明
目录中明确淘汰期限,到期未更换即构成重大隐患;部分设备允许在用至报废,但不得新增。企业已制定更换计划、签订采购合同、完成设计,但尚未施工的,可暂不判定为重大隐患,但应限期完成(一般不超过6个月)。仅为一般管理缺陷、非系统性安全失效、不影响整体安全设施功能、无直接事故风险的轻微偏差(如淘汰设备已停用并挂牌,正在拆除),不纳入本条重大事故隐患判定。
风险后果
淘汰设备本质安全低,易泄漏、损坏,引发事故。
自查方法
对照最新目录逐台设备排查。
整改路径
立即停用淘汰设备,限期更换为合规设备。
判定要点
在用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未按《特种设备安全法》及TSG 21、TSG D0001等规定进行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仍在使用,或未办理使用登记,或超设计使用年限未进行安全评估。
补充说明: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分为年度检查(每年一次)、全面检验(3~6年一次)、耐压试验(最长12年一次)。压力管道定期检验分为在线检验(每年一次)和全面检验(6~9年一次)。超设计使用年限(一般20年)的设备,须经检验评估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且检验周期缩短。
具体情形
①超过检验有效期(如下次检验日期已过)未申报检验;②检验报告结论为“不允许使用”或“监控使用”但未采取监控措施;③新安装设备未取得使用登记证即投入使用;④超设计使用年限未经评估继续使用;⑤检验报告中提出的整改项目未完成(如壁厚减薄超标未修复);⑥在用压力管道未进行年度在线检验(无检验记录);⑦企业未建立特种设备台账,无法提供检验报告。
边界说明
检验有效期以检验报告上的“下次检验日期”为准。企业应建立特种设备台账,提前一个月联系检验机构。对于无法停产的设备,可申请延期检验,但延期不得超过3个月,且需经检验机构同意并制定安全保障措施。超设计使用年限的设备,经检验评估合格、安全等级为1级或2级的,可继续使用,但需缩短检验周期(如全面检验周期缩至2~3年)。仅为一般管理缺陷、非系统性安全失效、不影响整体安全设施功能、无直接事故风险的轻微偏差(如超期不超过15天且已申报检验),不纳入本条重大事故隐患判定。
风险后果
设备腐蚀减薄、裂纹扩展未发现,可能发生破裂、泄漏、爆炸。
自查方法
核查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检验报告、下次检验日期。
整改路径
立即停用,申报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投用。
判定要点
安全阀、爆破片、紧急切断阀、阻火器、呼吸阀、液位计、温度计、压力表等安全附件未按规定安装、投用、定期校验,或存在超期未校、整定压力错误、进出口阀门关闭、旁路阀开启、连接管堵塞等情形。
补充说明:安全阀每年至少校验一次(在线或离线);爆破片每2~3年更换;紧急切断阀应每半年测试一次;压力表每半年校验一次;液位计应每班清洗检查。
具体情形
①安全阀根部阀(进口阀)处于关闭状态,或未铅封;②安全阀与容器之间的截止阀未锁定在全开位置;③安全阀校验标签缺失,或标签上的整定压力与设备设计压力不符;④爆破片已超过使用寿命(如金属爆破片2年,石墨爆破片1年);⑤爆破片与安全阀串联使用时,两者之间的压力表显示异常(可能堵塞);⑥紧急切断阀未定期测试(每半年至少一次),或测试失效;⑦阻火器被杂物堵塞、腐蚀穿孔;⑧呼吸阀堵塞、卡死,或出气口结冰;⑨压力表、温度表无校验标签,或量程、精度不满足要求;⑩液位计模糊不清、玻璃管破损、连接阀堵塞。
边界说明
安全阀的整定压力一般不超过设备设计压力,且不得高于最高允许工作压力(MAWP)。对于在线校验的安全阀,校验时需模拟工况,风险较大,应制定专项方案。安全阀排放管应引至安全地点,不得朝向人员通道或设备。仅为一般管理缺陷、非系统性安全失效、不影响整体安全设施功能、无直接事故风险的轻微偏差(如压力表校验超期7天内),不纳入本条重大事故隐患判定。
风险后果
超压无法泄放导致破裂,泄漏无法切断扩大事故。
自查方法
现场检查附件状态;查阅校验、测试记录。
整改路径
立即恢复或更换,建立定期校验制度。
判定要点
工艺安全联锁(如紧急停车系统ESD、安全仪表系统SIS、工艺报警联锁)被长期切除、旁路,未履行变更管理审批手续,或无临时安全措施,或切除后未及时恢复。尤其是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紧急切断、泄压、降温等关键联锁。
补充说明:联锁旁路分为“硬旁路”(现场开关)和“软旁路”(DCS/SIS中强制)。长期切除指连续超过72小时,或累计超过168小时/月。依据《关于加强化工安全仪表系统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4〕116号),联锁旁路必须执行审批程序。
具体情形
①联锁在DCS/SIS中被强制旁路(Bypass)超过72小时,且未办理审批;②联锁切除未经变更管理(MOC)审批,或审批人层级不够(如操作班长自行批准);③联锁切除后未采取替代安全措施(如增加现场监控、降低负荷、人工紧急停车预案);④联锁切除后未设置醒目警示标志,操作人员不知情;⑤长期停用的联锁(超过3个月)未进行重新评估和测试;⑥新建装置联锁系统未调试完成即投料生产;⑦联锁逻辑错误(如因果关系设置错误、延时不当)导致联锁频繁误动而被切除,但未修复逻辑;⑧联锁旁路记录造假。
边界说明
短期切除(如检修、仪表校验)需办理临时旁路审批,制定应急预案,明确恢复时间(一般不超过72小时),完成后必须测试恢复。长期切除必须重新进行HAZOP分析和LOPA评估,判断是否需要硬件改造。同一联锁在一年内被临时切除超过3次(累计时间超过168小时),应视为管理缺陷,需分析根本原因。对于SIL等级≥1的联锁,旁路期间必须执行书面许可、挂牌、人员旁站,并每2小时记录一次。仅为一般管理缺陷、非系统性安全失效、不影响整体安全设施功能、无直接事故风险的轻微偏差(如联锁测试过程中临时旁路且时间<4小时,有完整记录),不纳入本条重大事故隐患判定。
风险后果
异常工况无法自动停车,可能导致反应失控、设备损坏、人员伤亡。
自查方法
检查DCS/SIS中联锁旁路记录、审批单;查阅联锁投用状态。
整改路径
立即恢复联锁;如需长期切除,进行HAZOP分析和LOPA评估,增设替代措施。
判定要点
爆炸危险区域内安装的电气设备(电机、灯具、接线盒、开关、仪表、摄像头、检修电源箱等)防爆等级、温度组别不符合爆炸危险区域划分图的要求,或安装不规范(如进线口未密封、接地缺失、外壳破损、电缆铠装未接地)。
补充说明:依据GB 50058。防爆等级分为Ex d(隔爆)、Ex e(增安)、Ex n(无火花)、Ex i(本安)等,不同区域适用不同等级。温度组别(T1~T6)应低于现场介质的引燃温度。
具体情形
①普通非防爆电气设备用于爆炸危险区(如1区、2区);②防爆等级与区域等级不匹配(如2区使用了Ex nA可接受,但0区、1区必须使用Ex d或Ex ib等);③温度组别高于现场介质的引燃温度(如介质引燃温度为200℃,设备只达到T3(200℃)临界,风险高);④电缆引入装置未使用防爆格兰头,或格兰头松动、密封圈老化;⑤防爆接线箱多余进线口未封堵;⑥防爆外壳锈蚀、裂纹、紧固螺栓缺失;⑦未设置外接地或内接地,接地线断裂;⑧隔爆型(Ex d)设备的隔爆面有划痕、生锈、未涂防锈油;⑨本质安全型(Ex i)设备未与隔爆型设备正确隔离。
边界说明
防爆区域划分图由设计单位提供,企业应定期复核。防爆电气设备应有国家防爆电气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CQST)或类似机构的防爆合格证。安装后应进行初始检查(通电前)和定期检查(每三年一次),由有资质单位进行。仅为一般管理缺陷、非系统性安全失效、不影响整体安全设施功能、无直接事故风险的轻微偏差(如接地线轻微锈蚀但电阻合格),不纳入本条重大事故隐患判定。
风险后果
电气火花引燃爆炸性环境,造成火灾爆炸。
自查方法
对照防爆区域划分图,检查设备防爆标志;用防爆相机拍照取证;查阅防爆合格证。
整改路径
立即更换为合规防爆设备;重新安装并测试;建立防爆电气台账。
判定要点
输送或储存腐蚀性介质(如盐酸、硫酸、氢氟酸、氢氧化钠等)的设备、管道材质不符合工艺要求,未考虑腐蚀裕量,或未定期测厚,导致腐蚀减薄严重,剩余壁厚低于设计最小壁厚。
补充说明:设备设计时通常预留腐蚀裕量(如1~6mm),应根据介质腐蚀性及设计寿命确定。对于腐蚀速率较大的部位,应增加测厚点密度(如每月测一次)。当剩余壁厚低于设计最小壁厚(设计厚度减去腐蚀裕量)时,必须停用或修复。
具体情形
①碳钢设备用于强酸(如盐酸、稀硫酸)、强碱介质;②介质含氯离子,未使用钛材或双相不锈钢(304、316不耐氯离子腐蚀);③未设置腐蚀监测点(如测厚点、腐蚀挂片);④测厚频率不足(高危介质至少每半年一次);⑤实际腐蚀速率超过设计腐蚀裕量(如设计腐蚀裕量3mm/年,实际达到5mm/年);⑥衬里设备(如橡胶衬里、玻璃钢衬里)衬里破损,金属基体腐蚀;⑦管道弯头、三通等冲刷腐蚀严重,未进行壁厚检测;⑧腐蚀数据造假或未记录。
边界说明
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腐蚀监测;腐蚀速率超过0.3mm/年需重点关注。当剩余壁厚低于设计最小壁厚时,必须停用或修复。仅为一般管理缺陷、非系统性安全失效、不影响整体安全设施功能、无直接事故风险的轻微偏差(如测厚频率不足但壁厚仍在安全范围内),不纳入本条重大事故隐患判定。
风险后果
腐蚀穿孔导致有毒有害介质泄漏,造成中毒、火灾、环境污染。
自查方法
查阅设备材质证明;检查测厚记录;观察设备表面腐蚀状况。
整改路径
停用错误材质设备;更换为耐腐蚀材料;建立定期测厚制度。
判定要点
泵、风机、压缩机、输送机、搅拌器、磨机、传送带等转动设备的联轴器、皮带轮、齿轮、链条、飞轮等外露运动部件未设置防护罩,或防护罩损坏、未固定,或防护罩网孔过大。
补充说明:依据GB 5083,防护罩应使用工具才能拆除;网孔尺寸应符合GB 23821(安全距离要求)。对于低速旋转部件(如搅拌器轴),如位置较高(2.5米以上)且人员无法触及,可不设防护罩,但应设警示标识。
具体情形
①联轴器无防护罩,或防护罩缺失一半;②皮带轮、齿轮、链条传动部位无封闭式防护罩;③防护罩未固定(可徒手取下),或用铁丝捆绑不牢固;④防护罩网孔过大(手指可伸入),或破损严重;⑤设备运行时人员可触及运动部件(如风机进风口无防护网);⑥防护罩拆卸后未及时恢复(如检修后遗漏)。
边界说明
防护罩应使用工具才能拆除(如螺栓紧固、锁扣)。防护罩的网孔尺寸应符合安全距离要求。对于低速旋转部件(如搅拌器轴),如位置较高(2.5米以上)且人员无法触及,可不设防护罩,但应设警示标识。仅为一般管理缺陷、非系统性安全失效、不影响整体安全设施功能、无直接事故风险的轻微偏差(如防护罩轻微变形但不影响防护效果),不纳入本条重大事故隐患判定。
风险后果
人员衣物、头发、肢体被卷入运动部件,造成重伤或死亡。
自查方法
现场检查所有转动设备防护罩是否完好、固定。
整改路径
立即安装或修复防护罩;检修后及时恢复;建立巡检制度。
判定要点
易燃易爆介质输送管道、储罐、槽车、鹤管、料斗、过滤器、搅拌器、离心机等设备设施未设置静电接地或跨接,接地电阻超标,或未定期检测,或静电接地报警器失效。
补充说明:依据GB 12158,接地电阻应不大于100Ω,易燃易爆场所建议≤10Ω。每年至少检测一次。管道法兰间超过5个螺栓的可不跨接,非导体衬里管道必须跨接。
具体情形
①管道法兰间未跨接(非导体衬里管道、少于5个螺栓的法兰需跨接);②储罐接地线断裂、锈蚀,或接地极埋设深度不足;③装卸站无静电接地夹,或接地夹损坏、未报警;④接地电阻大于100Ω;⑤槽车未连接静电接地线即开始装卸;⑥过滤器的滤网未接地;⑦搅拌器、离心机的旋转轴未接地(通过碳刷);⑧人体静电消除器未设置或失效(如触摸球未接地);⑨未进行季节性的接地电阻测试(每年至少一次)。
边界说明
对于非导体管道(如塑料管),无法通过金属跨接解决静电,应采用导电或抗静电材质,或控制流速、加装静电消除器。接地电阻测试应在干燥天气进行,接地极与大地接触良好。静电接地夹应具有报警功能(电阻大于50Ω时报警)。人员进入爆炸危险区前,应触摸人体静电消除器(如金属球)。仅为一般管理缺陷、非系统性安全失效、不影响整体安全设施功能、无直接事故风险的轻微偏差(如接地电阻略大于100Ω但仍在安全范围内),不纳入本条重大事故隐患判定。
风险后果
静电火花引燃易燃易爆介质,造成火灾爆炸。
自查方法
检查接地线、跨接线是否完好;用接地电阻测试仪测量;测试静电报警器。
整改路径
立即修复或增设接地跨接;定期检测接地电阻;更换失效报警器。
判定要点
起重机械(行车、电动葫芦、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塔吊、汽车吊等)的超载限制器、行程限位器、防脱钩装置、制动器、缓冲器、防风防滑装置等安全装置缺失或失效。
补充说明:依据GB 6067.1。超载限制器应每季度测试一次(加载至额定载荷的110%)。防脱钩装置应确保吊物不意外脱出。制动器应能可靠制停额定载荷的1.25倍。特种设备起重机械需每年进行一次定期检验(由特检院进行)。
具体情形
①超载限制器(载荷限制器)被拆除或失效(超载时不断电);②上升限位器失效,吊钩冲顶;③下降限位器失效,钢丝绳反绕;④吊钩防脱钩装置(弹簧挡板)损坏、缺失;⑤制动器制动力不足,吊物溜钩;⑥大车、小车行程限位失效,碰撞端部止挡;⑦轨道端部止挡缺失或损坏;⑧露天起重机防风防滑装置(夹轨器、锚定装置)失效;⑨吊具(吊梁、吊带、吊链)未定期检验,有裂纹、变形。
边界说明
超载限制器应每季度测试一次。防脱钩装置应确保吊物不意外脱出。制动器应能可靠制停额定载荷的1.25倍。特种设备起重机械需每年进行一次定期检验。仅为一般管理缺陷、非系统性安全失效、不影响整体安全设施功能、无直接事故风险的轻微偏差(如限位器动作点略有偏差但不影响安全),不纳入本条重大事故隐患判定。
风险后果
起重机械失稳、吊物坠落、碰撞,造成人员伤亡和设备损坏。
自查方法
测试超载限制器、限位器;检查防脱钩装置、制动器;查阅定期检验报告。
整改路径
立即修复或更换失效安全装置;每季度测试超载限制器;每年申请特检院检验。
判定要点
高温、高压、有毒、易燃介质管道的支吊架损坏、脱落、锈蚀严重,或未按设计设置,导致管道应力过大、位移受阻、振动超标。
补充说明:依据TSG D0001。支吊架包括弹簧支吊架、刚性支架、导向支架、滑动支架、减振支架等。高温管道应考虑热膨胀,弹簧支吊架需按热态荷载选型。支吊架间距应符合设计规定(一般DN100管道间距约6~8米)。
具体情形
①支吊架(弹簧支吊架、刚性支架、导向支架、滑动支架)断裂、脱落;②弹簧支吊架卡死(指针不在冷、热态位置);③滑动支架被焊死,无法水平滑动;④导向支架间隙过大,失去导向作用;⑤管道与支架接触处严重磨损;⑥管道缺少必要的固定支架,产生较大振动;⑦支吊架基础下沉、倾斜,导致管道附加应力;⑧高温管道的弹簧支吊架未按热态位移调整。
边界说明
定期巡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高温管道(>200℃)应考虑热膨胀,弹簧支吊架需按热态荷载选型。振动管道应设减振支架或阻尼器。仅为一般管理缺陷、非系统性安全失效、不影响整体安全设施功能、无直接事故风险的轻微偏差(如个别支架轻微锈蚀但不影响功能),不纳入本条重大事故隐患判定。
风险后果
管道应力过大导致焊缝开裂、泄漏;振动加剧导致疲劳断裂。
自查方法
巡检支吊架是否松动、脱落、锈蚀;观察管道位移是否正常;测量振动值。
整改路径
立即修复或更换损坏支吊架;重新按设计调整;建立定期巡检制度。
判定要点
高温管道、设备的保温层大面积破损、脱落,导致表面温度过高(超过60℃),或造成人员烫伤风险,或影响工艺温度控制,或保温材料受潮失效。
补充说明:依据GB 50126。表面温度超过60℃的管道、设备,在人员可能接触的区域应设防烫隔热层或防护罩。保温材料应选择不燃或难燃材料(如岩棉、玻璃棉、硅酸铝)。保温层下腐蚀(CUI)检查应每5~10年进行一次,特别是不锈钢管道。
具体情形
①保温层大面积缺失,露出高温金属表面;②保温材料受潮(如雨水渗入),失去保温性能;③人员经常经过区域的高温管道无防护,表面温度超过60℃;④保温层外壳(铝皮、铁皮)翘起、脱落,有划伤风险;⑤设备内部温度要求严格的反应器,保温破损导致温度波动;⑥保温层下腐蚀(CUI)未检查,导致管道泄漏。
边界说明
表面温度超过60℃需设防护或保温。仅为一般管理缺陷、非系统性安全失效、不影响整体安全设施功能、无直接事故风险的轻微偏差(如局部小面积破损但温度未超60℃),不纳入本条重大事故隐患判定。
风险后果
人员烫伤;工艺温度失控;保温层下腐蚀泄漏。
自查方法
检查保温层完整性;测量表面温度;检查CUI腐蚀情况。
整改路径
修复或更换破损保温层;对高温表面加装防烫护栏;定期进行CUI检查。
判定要点
危险区域(易燃易爆、有毒、高温、高压、噪声、辐射、机械伤害、坠落风险等)未设置安全警示标识,或标识褪色、损坏、被遮挡,或标识内容错误、不醒目。
补充说明:依据GB 2894。安全标识应设置在入口处、设备附近、作业区等醒目位置。标识材质应耐腐蚀、耐候(如铝板、PVC)。标识尺寸应与距离匹配(观察距离越大,标识越大)。多种危险并存时,应设置综合警示牌。
具体情形
①爆炸危险区入口未设置“禁止烟火”“禁带手机”“必须消除静电”等标识;②有毒有害作业场所未设置“当心中毒”“戴防毒面具”“注意通风”标识;③高温设备未设置“当心烫伤”标识;④高处作业区未设置“必须系安全带”“当心坠落”标识;⑤噪声区未设置“戴护耳器”标识;⑥标识褪色严重,无法辨认;⑦标识被设备、管道遮挡;⑧标识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如写“必须戴防毒面具”但实际只需戴口罩);⑨外来施工人员未被告知标识含义。
边界说明
标识应设置在入口、设备附近等醒目位置。仅为一般管理缺陷、非系统性安全失效、不影响整体安全设施功能、无直接事故风险的轻微偏差(如标识位置略有偏移但仍可见),不纳入本条重大事故隐患判定。
风险后果
人员误入危险区域、误操作,导致中毒、火灾、机械伤害等事故。
自查方法
检查所有危险区域是否设置标识;标识是否清晰、正确、不被遮挡。
整改路径
立即增补或更换标识;定期维护;对员工及外来人员进行标识培训。